巴赫穆特战事引发美军关注:已成为俄乌双方的绞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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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大关令管理了多少事情,对云初来说,最重要的一条当然是——户籍与过所!
云初记得敦煌壁画上的飞天就是这个样子的,只是敦煌的大部分飞天分不清男女,不像眼前的这个黧黑的飞天那么有风情。
云初答应一声,就带着一队府兵驱赶着那群刚刚杀人吃肉的胡人们去城外割再有一个多月就能收割的青稞了。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葛萨璐的身体可能是真的很强悍,原本吃了毒药就该有毒发反应,他偏偏没有。
云初将柴火摞起来,洗了手,就从塞来玛手中接过皮鞭继续编织,塞来玛的力气不够大,力量用的也不够均匀,编织出来的皮鞭有些疏松。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去场围子里看看那些不穿衣服的胡姬跳舞也是不错的事情,有些胡姬身上的味道没有那么重。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一匹毛色斑驳的老狼从湖边巡梭一阵之后,就很自然的来到云初他们的火堆边上卧下来,用黄褐色的眼睛瞅着忙碌的云初,宛若一条老狗。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有些人出场的时候,往往会自带气场。
一道鞭影突兀的出现在云初的视角里,他一个倒栽葱就从马背上滑下去了,鞭子带着尖利的破风声从马背上掠过又悄无声息的回到老羊皮宽大的羊皮袄袖子里。
人人都说青狼被婆润可汗的亲卫们给打跑了,婆润可汗甚至说青狼的人头已经成了他帐房里的一件装饰品。
云初弯腰致谢道:“羯斯噶,谢谢你给我准备的这些东西。”
胖子见云初反应不大,喝一口凉水,又试探着问。
只可惜人微言轻,人家不听!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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