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年入20万,我变成“害虫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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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这种清澈如水的眼珠应该长在婴儿脸上才相配,可惜,峨眉山的猴子跟老羊皮也有这样的眼珠子,立刻就让云初警觉起来。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旱獭烧好了,今天捉到的旱獭很肥,即便是比不上大肥,也差不了多少。
继而用自己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学识印证之后,让他获得了自己所在的地域坐标,以及时空坐标。
这让人不得不赞叹生命之顽强。
然后,性情淑均的云初就进入了他的视线,他不想让这个与他极度相似的孩子再过与他同样痛苦地人生。
他对于回纥人很难生出同理心,这不是因为他薄凉,而是因为回纥人自己都没有培育出这种伟大的情感。
在戈壁滩上,最配牛肉的东西其实就是沙葱,这种带着天然芳香剂的野菜跟牛肉混合之后,就会给牛肉沾染上青草的清新味道。
你如此取巧,就算有些急智,想要达到高位,也是千难万难,罢了,既然你不喜,那就随你吧。”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老王!”娜哈欢呼一声就扑到老狼身边去了,将肥硕的身体骑在老狼的背上,捏着老狼的耳朵屁股一顿一顿的做骑马状。
对于羯斯噶会不会死这种事,塞来玛也就惊惶了一下,战斗对于塞人男人来说是家常便饭,运气好就活下来,运气不好,就死,这种事她见的多了,甚至可以说是她生活的一部分。
等人跟物品都化成灰之后,就用羊皮口袋把两堆骨灰装起来挂在帐篷里,等今年新生的野草变得枯黄之后再找个地方挖个坑埋掉。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云初笑道:“你说我就是那个有意思?”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而云初却与塞来玛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有时候能就着火塘里的篝火,谈论一整夜。
这个计谋很拙劣,但是,部族里的人却真的相信,很多女人甚至会信誓旦旦地说,塞来玛肚子有一围大的时候,云初是她们用脚踩着木棒从塞来玛的肚子里擀出来的。
云初摇摇头,依旧很茫然。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羯斯噶摇头道:“你不会说唐人的话,他们不会承认你是唐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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