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荒漠”? 温州: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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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洲!”
云初将要跟随侯三进入坎儿井地道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龟兹城。
别看方正跟何远山仅仅只是让云初研墨,写字,这中间的考校与衡量远比刘雄辨别唐人的手法来的恶毒。
方正从袖子里掏出一份皱巴巴的文书,云初接过来一边看一边问道:“朝廷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毕竟,事情是三月份的事情,再加上早期的研判时间,朝廷这时候应该有对策了吧?”
西域这种地方真的很神奇,如此广袤的地域,竟然不怎么生产剧毒蛇,这里的毒蛇一般都不超过一米长,身材纤细,胆子还小,只有很少很少的几个倒霉蛋被毒蛇侵害过,这就导致西域人对于毒物的认知很浅。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无论如何,要在最短的时间里,熟悉大唐朝廷的运转方式,以及律法要求,尤其是对官员的律法要求。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云初弯下身子抚胸施礼道:“遵命。”
商人之子不得入仕,没有资格分永业田这种有权世袭并可变卖的田地,只能分到口分田,人死了之后会被国家收回去的,还要缴纳比农夫更重的赋税。
万马奔腾的场面云初怎么看都看不够,尤其是夕阳下的马群披着金光,雄壮的四肢高昂着的马头,就像这人世间没有任何物事能够阻挡它一般,满满的力量美。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
只要男人足够强悍,雄性激素足够充足,能找来足够多的食物养活众多的女人,就能创造出一个人创造一个种族的神话!
云初摇摇头道:“我要是也有这样好的一个姐夫,下场估计跟你是一样的。
云初有些慌了,他之所以胆敢留下来,底牌就是老羊皮,他认定了老羊皮会留有退路,只是没有想到老羊皮的退路安排的如此粗糙,如此的平凡。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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