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不起房的北漂,在燕郊搭建起熟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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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想起老羊皮临走时说的话,心猛地一沉抬头看着方正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云初转身就对给羯斯噶捏肩膀的塞来玛道:“收拾好皮子,我今晚带你们去熏旱獭。”
云初点点头,他虽然不知道这个叫做方正的大关令为何如此普通,却如此的自信。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但是,唯独云初家没有这个好伙伴,不论是塞来玛,娜哈,还是云初,都没有虱子这种肥硕的好伙伴!
现在,又是葛萨璐父子的死……
云初向后踉跄几步,才站稳了身体,老羊皮披上他的黑羊皮大氅,缓缓地从云初身边走过,还低声对他道:“你走不了了,阿史那特鲁的骑兵已经从四面八方过来了,你很快就会看到他们。”
塞来玛点点头道:“也是,看来是腾格尔看不惯他们父子为非作歹,把他们送到了黑山底下受苦去了。”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牧人家里都吃野菜,只有云初家会把野菜煮熟,切碎,加上野葱,野韭菜,盐巴,挤一点酸梅汁水,再用烧化的旱獭油泼一下再吃。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比粟特勤答应我了。”羯斯噶多少有一些骄傲。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酒水的口味已经定性,云初没办法更改,至于醋芹,云初有更加高级的吃法。
方正点点头道:“是啊,人去当劳工修城,修城门,带来的牲畜,粮食,会被就地征收,充当军粮。”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书吏掌固的差事就是负责管理文书仓库!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文职岗位,不用出去打仗,据说这是方正临走前仔细托付过何远山才有这个结果的。
找到一个依稀在胡杨林那边见过的一个胡商,用手指了指,那个原本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的胡商顿时脸色大变,从皮袄里抽出弯刀就跟何远山带来的胡人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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