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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人勋贵吧?”何远山看过字体之后皱起了眉头,如果云初仅仅会写字,他不会怀疑云初有别的身份,现在,就是因为这些字写的太好,他才有了一定的忧虑。

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云初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娜哈,又对塞来玛道:“这些天你就住在我屋子里。”

云初的眉头才皱起来,羯斯噶就已经驱马过来了,对于娜哈骑在云初脖子上的放肆行为他似乎乐见其成,只是一把将塞来玛提到马背上,放在自己怀里,笑呵呵的对云初道:“带娜哈去耍吧。”

准备吃第四碗的时候,方正按住了他的饭碗道:“别折磨自己了,如果你会做饭,就领了粮食自己做。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这可能是他漫长人生中最后的希望,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三个人中的哪一个。

当云初用手叉子杀死了那头重达一百五十斤重的盘羊,浑身都是血的站在葛萨璐面前,即便是那个无耻的家伙,也不再提起带走娜哈的事情。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他蹲下来的时候就显得更加瘦小了,为了礼貌,云初只好一屁股坐在地上,这才可以平视老羊皮的眼睛。

不信的话,可以去找白羊部的大阿波羯斯噶去问,这个漂亮的唐人少年郎是如何被白羊部牧女塞来玛拯救,并且积极照顾养好伤的。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手叉子轻易地切开了旱獭圆滚滚的身子,娜哈的惨叫声就响了起来……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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