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核心科技”的王自如,到底干的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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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就是这样一座不起眼的衙门,会改变很多人的人生轨迹。
今天,方正,刘雄,何远山以及掌固张安已经在潜意识里认为他是一个唐人了,这已经是莫大的胜利。
“这倒是真的,不过,大关令家是关中有名的大家,谁家都有几十上百个姐妹,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而羯斯噶仅仅是想把他赶走,这已经非常非常的仁慈了。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尽快把龟兹城修整好,折冲府九团想着郭孝恪的惨状不愿意进驻龟兹,武侯他老人家来了,必定会进驻龟兹的,我们一定要赶在武侯来之前,尽快给龟兹城的城墙修好,安好城门,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水少,说不定还要挖护城河呢。”
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于是,云初一连吃了三大碗,肚皮鼓起来了也不愿意作罢,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一会嗅觉,味觉恢复之后,即便是呕吐,也能多呕吐一会。
何远山是一个相对斯文的人,他吃饭的样子不像方正那么野蛮,只不过,当第一口面入口之后,他吃饭的速度就不知不觉的变快了,丝毫不比方正西里呼噜吃饭的速度慢,甚至更快,因为他不说话。
方正皱眉道:“我说的是大唐的皇帝陛下!”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天黑之前,他们三人就来到了草蜢湖,这里距离部族营地不过一千多米的距离,而且地势还高,如果今晚真的有什么事情,他们一家三口应该能看的见。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云初坐到蒲团上,先是瞅着桌案上的那一沓子粗糙的麻纸,忍不住皱皱眉头。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如今的龟兹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人满为患,昔日残破的城墙已经完全被修建起来了,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昔日残破的城门,也被西域工匠们用铁条跟粗大的木料封闭起来了。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云初表示一定会严惩这个该死的侯三之后,马夫这才心满意足的走了。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你看他使唤侯三使唤的理所当然,还他娘的用热水洗澡,这说不定是哪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
“你先把我是不是唐人的问题弄清楚!这样安排实在是太儿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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