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异!?楼下突现成群鸟尸!专家一语道破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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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由此可以看的出来,方正这个大关令还是很惜命的。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塞来玛的筷子运用得非常熟练,她甚至不怕滚烫的旱獭肉,从云初切开旱獭之后,她手里的筷子就没有停止过。
云初弯下身子抚胸施礼道:“遵命。”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这首诗是白居易作的,意境十足,就是他的绿蚁新醅酒的质量差了一些,方正拿来的绿蚁酒还不如白居易诗里面的,至少人家有意境,方正则什么都没有。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云初将双脚浸泡在冰凉的渠水里,笑吟吟的瞅着侯三带来的一群府兵。
这一刻,他甚至觉得老天的安排有时候真的是非常非常的贴心。
云初点燃了木炭,将塞来玛跟娜哈穿在红柳树枝上的羊肉串均匀的地在炭火周边,等着被烤熟。
不说别的,仅仅是这一碗羊肉面,就足够让云初在西域这种美食荒漠的地方扬名立万,成为西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首领们的座上客了。
一直闭着眼睛的老羊皮懒懒的道:“这个不是!”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最有可能的是用龟兹城安居,来蛊惑城里的胡人来抵挡突厥人,这伙乌合之众的主心骨,就是咱们大关令衙门里的十一个人。”
进了屋子,胖子就立刻脱掉了自己的官服,露出底下的短褂子,下身穿一条大裆裤,岔开腿坐在一张羊毛毡子上懒洋洋的对跪坐在羊毛毡子上的云初道。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有的少年人听了一段,就急冲冲的收拾东西跟着老羊皮走了。
一方是大唐安西军龟兹镇折冲府的人,另外一伙是……看不清楚,反正是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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