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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他不会回来了,唐人都是没良心的人。”跪坐在老羊皮身后的一个壮汉低声道。
勐撒卡说这句话的时候,随时做好了逃跑的准备,不论是羯斯噶,还是云初他都打不过,之所以还没有跑,完全是因为他的父亲葛萨璐在他的视线之内。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哈哈哈,小子,被老子的家伙吓着了吧?”刘雄的笑声放肆且邪恶。
食物绝对不是其中的主角。
大阿波死去之后自然有一套属于亡者的仪轨。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强大的威猛的回纥武士除非脑袋掉了,才会死亡,否则,别的事情都是小事情,如果可能的话,喝一点滚烫的热酒就能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一个人的心有多大,那么他的餐桌就会有多大。
“云初啊,你一定要娶很多很多的美人,生很多很多的孩子,过最好,最好的日子,吃最好最好的食物,穿最好最好的衣裳。”
别的回纥人即便是中毒了,也会直接粗暴地将他的死归类于疾病或者神罚。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何远山这些天日夜不休的巡视城墙,被他下令砍下来的人头就挂在城门口上阴恻恻的盯着那些想要偷懒怠工的胡人们。
我本来衡量了一下活得时间长,跟活得舒心却时间短,最后,还是觉得人活着开心是最重要的。”
一般情况下,胡人跟唐军打仗的时候,都会采取游击,偷袭,以多打少,打不过就跑的战术。
方正又低声道:“一个人走太危险了,我们后天天一亮就走,你远远的缀在我们后边,这样安稳一些。”
然后,性情淑均的云初就进入了他的视线,他不想让这个与他极度相似的孩子再过与他同样痛苦地人生。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这种假设云初都懒得想,这一路上的强盗,马贼以及平时是牧人,遇见云初这种零散旅客就变成强盗的族群要是少于三千股,云初就当这个天下已经完全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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