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多了一个新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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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如果你能明证我是唐人,那么,在孟子的微言大义之下,效忠皇帝陛下与效忠我的族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吃什么旱獭,那东西不干净!”
云初抬头道:“怎么说?”
在我过去的生命中,我领悟出来一个道理,那就是好好地活着,尽量不要让别的杂事影响我过自己想要过得生活。
“不用担心,我们不是在玉门关里边,而是在玉门关外边,这里天高皇帝远,没有吏部清吏司的找我们的麻烦,更没有御史说我们的闲话,小子,你帮我干活,以后有你吃用不尽的好处。”
羯斯噶眼中寒芒一闪,低声道:“你知道的,葛璐萨有十一个儿子。”
“你他娘的什么都略懂是吧?”何远山几人也从水渠里钻了出来。
如今的龟兹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人满为患,昔日残破的城墙已经完全被修建起来了,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昔日残破的城门,也被西域工匠们用铁条跟粗大的木料封闭起来了。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土墙上布满了金黄色的麦壳,也有很多麦秸,可能是经历了长时间的风雨侵蚀,这些麦壳与麦秸被风雨盘成了金黄色,就像土墙上镶嵌着金色的沙金以及金丝。
“其实你是部族里最有前途的小伙子,早就该给你配备一匹马了,就是葛萨璐不同意,他总是说你是恶魔的孩子,不配拥有一匹马。”
重生了一次,云初发现自己的野心变得很大,大的连西域如此庞大的地域也承载不下。
“云初啊,你要记住,你找女人的时候啊,一定要找最会生孩子的女人,如果她能给你生一群男孩子,那么,你就能成为一个小部族的族长。
“目标是哪里?”
就今日这锅汤饼,食材其实一点都不差,不论是麦面,还是羊肉,都是云某往日求之不得的食物,只是此等上好食材抵辱于奴隶人之手,可惜了。”
青碧之色是大唐九品以上官员的服装。
“乱起?是什么意思?”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葛萨璐的儿子带着一群少年围攻云初的时候,他就是现在这副模样,脸上笑眯眯的,眼睛里的寒光却冰冷地能杀死人。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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