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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把塞来玛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不是羯斯噶口头上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他是骑着一头骆驼来的,骆驼的身形高大,这让他看起来也很高大,再加上骆驼后面跟着的七八个少年男女,竟然让这个看起来很像猴子的老家伙多少有了一些威严的意味。
不管是谁跟着玄奘和尚在西域,在天竺,同呼吸共命运一般的朝夕相处了十七年之后,都会成为一个和尚的。
“目的又是什么呢?”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尽管他知道人跟羊在一起之后,因为生殖隔离的原因不可能诞生出羊头人。
被羽箭射中的人一般能活一段时间,主要是这种刺穿伤如果没有伤到心脏跟大脑,对人的杀伤力是很有限度的。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云初不知道生殖隔离在这个奇怪的世界里起不起作用,回纥人给出的答案是不起作用。
这些罪人中有一些是主动要求随军来到西域,愿意用一生在西域服役求得家人得到赦免。
而他因为已经成年,变成了这两人爱情路上的羁绊。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云初难以接受,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那个时候如果不那样做,以塞来玛粗放型看孩子的方法,他自己没有半点活到现在的可能。
云初弯下身子抚胸施礼道:“遵命。”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羊日下的,跟狼日下的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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