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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准备跑路吗?”
云初将双脚浸泡在冰凉的渠水里,笑吟吟的瞅着侯三带来的一群府兵。
说完,这家伙就带着爪牙去了龟兹城,今天又到了朔日,该收钱了,不过,在这里他收不到大唐急需的铜钱,只能以金沙,皮张,牛羊来顶数。
这一套仪式其实是从突厥人那里学来的,铁勒人拿来就用的心态还是很不错的。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云初驱马追上老羊皮忍不住问道。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不过,还是多准备一些预案比较好。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一个人的能力有多强,那么他餐桌上的东西的种类就会更加的丰富。
这一套仪式其实是从突厥人那里学来的,铁勒人拿来就用的心态还是很不错的。
听了兵曹刘雄的判断,不仅仅是何远山,方正两人感到奇怪,就连云初本人也非常的诧异。
何远山这人真是聪明,立刻举一反三的道:“这么说,我们兄弟以后只要把金子变成马鞍子,马嚼子,变成车轴,车辕,混在大军之中,岂不是就能瞒天过海?”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水槽边上的地是湿的,不是被水泼湿的,应该是有大量的血浸透了那片地方,不断地有苍蝇从远处飞过来,落在地面上搓手。
何远山一口气喝掉了一壶酒,把酒壶还给云初,在他肩膀上拍拍道:“这座城是属于死人的城,你这种活人如果能不进来,就不要进来。”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云初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就捏着半截墨条轻轻地转圈,随着墨汁逐渐出现,他又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继续研磨。
不知道这些胡人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非常勇猛,要跟唐国这群数量跟他们差不多的正规军打阵地战。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云初随即坐定,不再有坐卧不安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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