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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云初把大肥从娜哈的魔掌里解救出来,这家伙立刻蹲在他的身边“啾啾”地叫唤,一只爪子还指着虎视眈眈的娜哈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三十岁就有白发,对于这个时候的人来说很常见,给人家当爷爷的也不罕见,不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代里,三十岁的人还自称是一个宝宝。
“这些麦田全是属于龟兹镇的,你小心不要让马糟蹋了粮食,会被军队拉去砍头的。”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薄薄的牛皮帐篷抵御不住这样的寒冷,尤其是天气转暖之后突然地降温,会让人觉得更加难以忍受。
城墙缺口处斑驳不堪,上面刀砍斧凿火烧的痕迹很重,看样子这里曾经发生过极为激烈的战斗。
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他没打算在大唐世界当一个厨子,哪怕这个厨子可以是天字第一号的厨子,他还是没什么兴趣。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当然,也有更多的美丽女子一辈子都没有抵达长安,洛阳这样的地方,变成了某一个山大王的女人,或者一群土匪的女人。
人的消化器官远比牲口跟野兽的消化器官来的精致,因此上,人排泄出来的消化物,对于很多动物来说有很好的二次利用的价值。
“云初我给你找了一匹马!”羯斯噶把羊腿递给塞来玛就来到云初身边。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所以,剩下的府兵们想要给家里传个信,往往只能带个口信回去,人言者信也,而人言最不可信,这就导致了很多悲剧的发生。
只要有大肥带领着,它们就会成群结队的过来……这个时候,云初只需要用一个皮口袋套住一只,再给别的旱獭一些食物,这群旱獭在大肥的带领下满意的离去,至于少了一两个同伴它们好像不在乎,也有可能是不识数。
这也是大阿波葛萨璐迟迟不敢对云初下毒手的原因之一,更是比粟特勤刻意保护他的原因之一,至于比粟特勤说他看好云初这句话,谁信谁就是傻子。
回到桑林地居住地,娜哈对什么都感兴趣,尤其是矮几上的笔墨纸砚,以及堆积如山的文书。
在方正看来,这是云初的细致之处,却不知在云初这里,这些文书是他重新认识大唐,了解大唐的最好的课本。
就这一点来看,人家称呼我们为蛮夷真是一点都没有叫错。”
有些人出场的时候,往往会自带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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