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军称一来袭目标坠入戈兰高地 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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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东西放在最外边的一棵大桑树下安顿好,云初铺开纸张,背靠清凉的渠水,就让侯三去军营那边贴告示。
裴东风仰天大笑,最后再一次将目光落在云初脸上道:“现在还来得及。”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当然,云初烹调的旱獭肉不在此列!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云初面露痛苦之色,半晌,还是摇了摇头。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看来你以前还真得是过过锦衣玉食的日子,真不知道你在塞人部落里的三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
这只老猴子明明不是唐人,偏偏比唐人更加的坚守唐人的礼制。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我就要吃旱獭——哇!”
“目标是哪里?”
“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三十岁就有白发,对于这个时候的人来说很常见,给人家当爷爷的也不罕见,不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代里,三十岁的人还自称是一个宝宝。
药材他认识其中的雪莲,甘草,黄芪,矿石粉末,他认识其中的小升丹,跟雄黄粉,其余的一些颜色湛蓝,或者玫红,或者乌青的粉末他就不认识了。
云初听得愣住了,马上就醒悟过来,对塞来玛道:“塞来玛,你真地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吗?”
当然,一定要把大肥剔除,它就是旱獭群中的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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