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讨好”,是礼貌还是过度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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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羯斯噶没有把话说完就继续低下头喝茶,似乎接下来的话他不应该说。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想起,数百年之后强大的回鹘人,云初不得不承认,老天真的很照顾傻子!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吃白米饭的第一要素就是品尝白米特有的香甜气,把羊奶倒进去……

娜哈从羯斯噶的怀里溜下来,紧紧地抱住了云初的大腿,一双碧绿的眼珠子左右瞅着,尽管每一个人都在笑,娜哈却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

云初愣了一下,方正绝对不是在介绍他的上官,而是另有原因。

肥旱獭的脖子上拴着一根铁链子,这东西在塞人部落可不多见,如今,铁链子的另一头抓在娜哈的手中,就知道羯斯噶这个人真的非常宠爱娜哈。

看样子这对母女似乎想要吃烤羊肉了。

大唐威名赫赫的武侯梁建方才到沙洲,往常很多年都不见雨水的沙洲,就下了一场暴雨。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方正大笑道:“怎么没干?其实就不用干,龟兹城中没有哪一个驴日下的敢贪墨老子的钱。

刚刚睡醒的侯三愉快的过来帮忙,他很少遇见像云初这么慷慨大方的人,只要帮忙,就一定会有赏赐给下来。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见所有人都在看自己,云初就关闭了自己的嗅觉,味觉,视觉,开始吃饭。

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封闭龟兹城通往外界的地道,不把这些地道封闭,不等突厥人来攻打,城里的人就跑光了。”

“你还会什么?会不会占卜?”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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