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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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碧之色是大唐九品以上官员的服装。
很久很久以前,云初碰过的女子都是香喷喷的,哪怕是刚刚吃过烤羊肉,身上的味道依旧是香喷喷的。
云初这个时候虽然在守株待兔,却必须分一下兔子的种类,要是接受了商贾们的好意,以后,他打交道的圈子只能是商贾,没有别的任何可能。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当然,这也跟白羊部的少女们各个面黄肌瘦,一点都不好看有好大的关系,至少,大尾巴羊的那种屁股,白羊部的少女们就不具备,一个都没有。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云初是这个九姓铁勒回纥白羊部族中最勇猛的一个少年。
何远山,刘雄这些人的死活,说实话,云初是不怎么在乎的,至于城里的那些做生意的胡人,云初更是不在乎,之所以会痛苦,是因为他看到了白羊部的狼皮大纛。
很明显,娜哈也知道哥哥的这个规矩,并且已经掌握的规矩的漏洞,往往在被哥哥殴打过一顿之后,她就会变得越发地嚣张且肆无忌惮。
云初探手捉住金砂,在手里掂量一下,袋子里的金砂应该有七八两。
老羊皮总是说你是属于他的,你准备去找他了吗?”
“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不会,佛觉得有意思的人一定不会死,如果你死了,就说明,你没有那么有趣!”
最后,云初一口烤肉都没有吃,一口羊奶没有喝,一个人干掉了三盆白米饭,每一个陶盆,都比云初的脑袋大。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云初笑道:“你说我就是那个有意思?”
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等人跟物品都化成灰之后,就用羊皮口袋把两堆骨灰装起来挂在帐篷里,等今年新生的野草变得枯黄之后再找个地方挖个坑埋掉。
你这样每天都把自己关在衙门里,一点不像是一个少年人。”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云初一直认为老羊皮应该就是胡人中难得的智者,现在,他只觉得这个家伙,长得像峨眉山的猴子,声音像峨眉山的猴子,眼睛更像峨眉山的猴子……总体看来,这个老家伙就是一只峨眉山的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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