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家休息的“东风快递员”,在业主群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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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受到了玄奘的蛊惑,现在的老羊皮是一位大唐长安的狂信徒,他执着的认为自己哪怕是爬也应该爬到长安城去,最后幸福的死在那座光辉的,光荣的,光明的城市里。
老兵看样子没有什么辉煌的过往,两只眼睛上糊满了眼屎,腰背佝偻着没有什么英气可言。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云初经常叹息自己前辈子没有赶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当官,那个时候当一个官,真的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这个时候,就不用进去难为方正了。
“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你他娘的什么都略懂是吧?”何远山几人也从水渠里钻了出来。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云初对老羊皮道:“没有那么苦,自己的快乐需要自己用双手去博取,博取不得的人才会感到痛苦。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说着话还舔舔嘴唇,颇有些期待的问方正:“关令,你也是大户人家出身,云初说的君子食,到底好吃不好吃?”
刘雄捡起开山巨斧瞅了一眼就丢开了不屑的道:“完全是花架子,想要破甲还不如用陌刀。”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何远山这些天日夜不休的巡视城墙,被他下令砍下来的人头就挂在城门口上阴恻恻的盯着那些想要偷懒怠工的胡人们。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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