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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笑着点点头。
事实证明,大唐府兵之所以在西域所向无敌,不仅仅在于将士勇猛,还有最重要的一条,他们身上的甲胄真的很不错。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然而,最奇怪的感情莫过于回纥人最喜欢宰杀羊,最优先宰杀的往往都是陪伴他们过冬的母羊。
再加上汤饼的汤是羊肉汤,上面漂满了血沫子吗,这又成功的将云初的另一半食欲给谋杀了。
峨眉山的猴子会用这种眼睛看着你,再抢夺你的食物,水,以及任何它们想要的东西。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对于他追随玄奘去天竺的事情,云初表示保留意见,但是呢,就是从他口中,云初第一次用高空俯视的方式了解了西域这片广袤的大地。
草茎非常得肥美多汁,含在嘴里还有一丝丝带着青草香的甜味,只是不能用牙咬,一旦咬破了草茎,它就会变得苦涩,将那一丝丝甜味完全遮盖掉。
窗户小是为了保暖,门槛高是为了挡住沙子,门楣低估计是为了方便防御。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就今日这锅汤饼,食材其实一点都不差,不论是麦面,还是羊肉,都是云某往日求之不得的食物,只是此等上好食材抵辱于奴隶人之手,可惜了。”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第三章:美食不可辜负!
因此,只有武力高强,身体强壮,脾气暴躁如公羊的男人才是回纥女人选婿的不二人选。
“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云初弄一根柔软的桑树枝条,把头部打毛,蘸上一点盐巴开始清洁牙齿的时候,毫无意外的再一次引来了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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