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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这一天虽然很忙,云初还是觉得这对自己以后的写作水平有非常大的帮助,只要持之以恒的帮人写书信,写作水平追上李白,杜甫不是梦。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一个全身上下中了七八箭的一个家伙,虽然倒在了地上,嘴里冒出来的却是实打实的突厥话。
云初表示一定会严惩这个该死的侯三之后,马夫这才心满意足的走了。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唐刀被一柄弯刀挡住,老羊皮那双清澈的眼睛就在刀锋的后面,里面满是欣赏与赞许。
也是云初在回纥部族里第一次发现还有男人会把女人的生死存亡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他们不吃鱼不是因为有什么禁忌,而是根本就不会处理鱼!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就在云初给枣红马刷毛培养感情的时候,老羊皮再一次来到了这个小小的塞人部落。
刘雄笑道:“老子的身子骨就是铁打的。”
“怎么,不对吗?”话语出口,老羊皮见云初面无表情,就立刻追问。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文书是不同的!
等面条已经飘满羊汤表面的时候,云初就用一双很长的筷子挑起面条,不用分,一根就是一碗。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比粟特勤答应我了。”羯斯噶多少有一些骄傲。
打女人这种事按理说不是云初能干出来的事情,但是呢,在这个塞人部族里不打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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