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之内访问中东三国,布林肯要“灭”什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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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塞来玛叹口气道:“你一直觉得塞人,回纥人都是傻子,我虽然也傻了一些,毕竟是养育了你的母亲,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就算再傻,也能看出来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就像你的名字,我本来叫你提拉斯的,希望你能跟雄鹰一样强大,并且用这个名字叫了你两年,结果,你两岁的时候就告诉我,你叫云初。”
就在今夜,应该有很多很多的小部族都在发生同样的战斗,因为,新的王就要登基了。
云初从马肚子底下抓住马鞍子小腹用力一下,身子又重新坐在了马背上,这几下,颇有些兔起鹘落的回纥人风采。
看看羊角上的标记,这些羊有一些是葛萨璐家的,一些是挥食狞家的。
皮袍的好处就在于基本上不用水洗,只需要用刚刚长出来的碱草揉成团擦拭一遍,就能除掉上面大部分的污垢。
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修整龟兹城,而后收重税。”
云初微微一笑。
“放心吧,会抹平的。”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兄弟们苦哈哈的来到关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起码的为官之道。
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杀死葛萨璐对于云初这样的人来说几乎没有多少难度,不论是伏击,还是暗杀,都有很大的成功的可能性,难的是杀死葛萨璐不能带给塞来玛跟娜哈任何麻烦,甚至不能影响她们两个进入羯斯噶帐篷的进程。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可汗的女人非常多,除过他的可敦,那里的其余女人都不过是他贿赂或者拉拢男人的工具而已。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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