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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没有在大唐真正生活过,这一直是他的硬伤,商州距离长安不足三百里,虽说十里不同俗,大家都生活在关中,生活习惯应该大差不差。
“嗷嗷——”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吃白米饭的第一要素就是品尝白米特有的香甜气,把羊奶倒进去……
皮袍的好处就在于基本上不用水洗,只需要用刚刚长出来的碱草揉成团擦拭一遍,就能除掉上面大部分的污垢。
另一个就是去石国参加战笼遴选,当了马贼固然是九死一生的事情,而参加战笼遴选,则是十死无生的选择。
葛萨璐的儿子带着一群少年围攻云初的时候,他就是现在这副模样,脸上笑眯眯的,眼睛里的寒光却冰冷地能杀死人。
瞅着整洁,整齐,焕然一新的大关令衙门,云初坐在空无一人的大堂上,忍不住喟叹一声。
族人们站在空地上聚拢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战斗好像已经结束了。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自己的存在已经给塞来玛制造了很多的麻烦,为了云初,塞来玛把进入羯斯噶帐篷的事情整整推迟了六年。
如果云初变成了一个真正的铁勒人,那么,塞来玛都会变成云初的妻子……不论云初是不是塞来玛所生!
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这些罪人中有一些是主动要求随军来到西域,愿意用一生在西域服役求得家人得到赦免。
天亮的时候,云初就向方正建议,将龟兹城的商税提高到十税一。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潮水一般的骑兵队伍从远处漫卷过来,距离军寨一箭之地以后,这支足足有三千骑的骑兵就迅速化作几十个小队,等军寨上的鼓声响起之后,一支支小队骑兵就鱼贯而入,顿饭的功夫,戈壁上就再一次安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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