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四爷”到“总裁” 林更新:演员要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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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云初想要回归大唐,首先就要完成身份转换,从一个回纥人变成一个真正的唐人,仅仅是这一关,就难如登天,太宗皇帝自己不是纯粹的汉人,却把唐人的标准定的极高,由番入汉绝对不是仅凭一张汉人的脸就能办到的。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你如果在外边活不下去了,可以回来,我给你安排一个适合武士干的事情。”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云初苦笑一声道:“据我所知,石国的商税是一半对一半,我就怕我们不收商税,那些胡人不但不会感激,反而会笑话我们是蠢驴。”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方正叹了口气道:“不成,陇右道的折冲府一向眼高于顶,跟我们安西军不怎么对付,玉门关守将可能不会通融。”
“不能被他说的话吓住,没有人能知晓老子的来龙去脉……”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一个成熟的美丽的女人,在白羊部这个弥漫着浓烈的男性荷尔蒙气息的部族里想要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天知道有多难。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管他呢,只要武侯他老人家满意,龟兹就算毁掉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云初稍微有些羞耻感,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唐人没有老羊皮说的那么好。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雪水冰寒刺骨,对身体不利,以后要是困倦了,还是洗热水澡好一些。”
这件衣衫对于这个胖子来说肥瘦不合体,长短却合适,这只能说明这件官服送来的时候这个家伙长胖了。
羯斯噶眼中寒芒一闪,低声道:“你知道的,葛璐萨有十一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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