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异!?楼下突现成群鸟尸!专家一语道破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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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云初,我觉得你从这些人遗留下来的文书中挑选一个认祖归宗算了,这对你有好处,对于那个死人家族来说也有极大的好处。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这可能是他漫长人生中最后的希望,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三个人中的哪一个。
药材他认识其中的雪莲,甘草,黄芪,矿石粉末,他认识其中的小升丹,跟雄黄粉,其余的一些颜色湛蓝,或者玫红,或者乌青的粉末他就不认识了。
如果云初变成了一个真正的铁勒人,那么,塞来玛都会变成云初的妻子……不论云初是不是塞来玛所生!
“我就要吃旱獭——哇!”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老王!”娜哈欢呼一声就扑到老狼身边去了,将肥硕的身体骑在老狼的背上,捏着老狼的耳朵屁股一顿一顿的做骑马状。
“娜哈不是有你保护吗?”
而不是跟别的牧人那样,摘下来直接塞嘴里。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这样的事情虽然不多,却不是没有过,
云初愣了一下,方正绝对不是在介绍他的上官,而是另有原因。
云初,我父亲说过,你只要乖乖地听话,他就不动你帐篷里的人。”
云初弄一根柔软的桑树枝条,把头部打毛,蘸上一点盐巴开始清洁牙齿的时候,毫无意外的再一次引来了围观。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云初笑眯眯地看着塞来玛挥舞着一双手熟练的纺线,一边水横飞地给他灌输塞人的生存发家之道。
云初喜欢那些嫩芽,拨开荒草丛用手捏住绿芽,就抽出来一根从绿色过渡到淡黄色再到纯白色的草茎。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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