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位“首富”,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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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纥人对于药物的认知还处在蒙昧期,回纥人只要生病了,第一个到场的绝对是据说有飞沙走石力量的巫婆。
他没打算在大唐世界当一个厨子,哪怕这个厨子可以是天字第一号的厨子,他还是没什么兴趣。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
云初点点头道:“不纳税,不纳粮,不出劳役,平日里囔囔于众人之上,着华服,吃美食,御美人,煊煊于百姓之间,上可光宗耀祖,下可恩荫子孙。”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方正掂量着装了金沙的袋子好声气的问云初。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老羊皮摇头道:“我们是戈壁上的旱獭,最好生活在地底下,不要在地面上久留,否则,雄鹰会杀死旱獭。”
听何远山把门路说的如此清楚,云初幽怨的瞅瞅笑呵呵喝酒的方正,以及猛吃醋芹的刘雄,最后皱眉道:“以后不能再用这种事情来赚钱了,我还希望几位哥哥能够青云直上拉扯小弟一把呢。”
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其实你是部族里最有前途的小伙子,早就该给你配备一匹马了,就是葛萨璐不同意,他总是说你是恶魔的孩子,不配拥有一匹马。”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妈妈,哥哥,帐篷着火了。”
万一云初家的母羊诞下一个恐怖的羊头人,名声坏掉了不说,他母亲就再也不能拿自家的优质羊羔去换别人家的大肥羊了。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不过,还是多准备一些预案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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