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部:只许你搞情报,不许我反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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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云初用手叉子杀死了那头重达一百五十斤重的盘羊,浑身都是血的站在葛萨璐面前,即便是那个无耻的家伙,也不再提起带走娜哈的事情。
塞来玛咯咯大笑起来,在纺锤上用力扭了一下,纺锤就飞快的转动起来,看的出来她真的非常高兴。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战斗进行了不到一刻钟,更多的府兵从街道的两边出现,且缓缓向街道中段挤压。
今天,方正,刘雄,何远山以及掌固张安已经在潜意识里认为他是一个唐人了,这已经是莫大的胜利。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事实证明,大唐府兵之所以在西域所向无敌,不仅仅在于将士勇猛,还有最重要的一条,他们身上的甲胄真的很不错。
再有两天,就是驿站的快马来收取信件的日子,这个时候,应该有很多人都想跟家里报个平安吧。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自己的存在已经给塞来玛制造了很多的麻烦,为了云初,塞来玛把进入羯斯噶帐篷的事情整整推迟了六年。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他十一岁的时候之所以会跟那头疯狂的盘羊较力,完全是为了不让葛萨璐带走已经有了美人模样的娜哈。
“你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哪一个姐夫?”
西域自古以来的战争,有毁坏城池的,有屠灭种族的,唯独没有毁坏坎儿井的。
天亮的时候,娜哈吹着鼻涕泡还在睡觉,塞来玛早就起来了,带着那群种羊去喝水。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好在,化学是一门需要经常回头看,并且需要不断修正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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