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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此时,正好有一片乌云遮盖住了太阳,凉风从城墙上吹过让人遍体生凉。
老羊皮也在看唐人的军寨,看了一会就遗憾的对云初道:“你应该成为一个唐人的。”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不说别的,仅仅是这一碗羊肉面,就足够让云初在西域这种美食荒漠的地方扬名立万,成为西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首领们的座上客了。
云初笑着点点头,就扬长而去,颇有些君子不器的模样。
研墨是一门专门属于读书人的功夫,是不是一个读书人,只要看他研墨的手法就知道了。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一切都是因果相续相,你如此看重为什么呢?”
当然,云初烹调的旱獭肉不在此列!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这一锅饭里面的面条不少,羊肉块也足,就是腥臊难闻的难以下咽。
“肮脏的,满是虫子的,还散发着牛粪味道的大帐篷!”云初一点颜面都没有给新上任的大阿波留。
玄奘说:是阿弥陀佛。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沙洲!”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紧接着,斑头雁肥厚的腹部就会接触到水面上,急匆匆地向前冲一阵,然后平稳地漂浮在水面上。
何远山一口气喝掉了一壶酒,把酒壶还给云初,在他肩膀上拍拍道:“这座城是属于死人的城,你这种活人如果能不进来,就不要进来。”
方正呵呵笑道:“你如果是唐人,我迟早会知晓,你如果不是唐人,我迟早也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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