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电宝成新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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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里的兔子执事
龟兹城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城外的这座军寨周围却安静的连一只兔子都看不到。
米满就站在帐篷边上,羡慕的看着云初骑着马从他帐篷前边走过,看得出来,他好几次都想跟上来,最后,不知为什么,还是安静的背靠着帐篷坐了下来。
“龟兹王布失毕是一个蠢货,唐军来的时候,他如果立刻投降,虽然会损失很多钱粮,城里的人还是能保住性命的。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回纥贵族们人人以拥有一条这样的马鞭为荣。
“放心吧,会抹平的。”
一旦进入轮回,皆是虚妄。
云初戴着一顶旱獭皮帽子站在草蜢湖边上,眼看着斑头雁如约而至,即便是冷静如他,也忍不住欢呼出声,张开双臂迎着风转圈跑,就像要拥抱这些熟悉或者陌生的朋友。
男人们光着腚一起洗过澡之后,紧张的关系总会莫名其妙的缓和下来。
云初皱眉道:“你有本事让你那个在安西军都护麾下折冲府当校尉的姐夫帮你把这些年弄的钱送进玉门关吗?”
壮汉笑道:“你总是把最好的都藏起来。”
“我甚至不准备开什么食肆。”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云初点点头,表示明白,不过,就在他准备低头的那一瞬间他又问道:“你恨玄奘和尚吗?”
云初起身来到塞来玛的身边重重的拥抱了一下这个将自己养大的女人,在她耳边轻声道:“妈妈,我走了。”
这就让这柄巨斧不但有劈砍功能,还有刺的能力。
卷头发的米满坐在自家的帐篷边上一直盯着那些外来者看,他的皮袄被扯得乱七八糟的,脸上也满是伤,应该是刚刚挨得揍,不出一个小时,这家伙的两只眼睛就会肿起来,整张脸会变成猪头。
至于男人们就沉默的多,一路上除过喝水,吃东西之外,没有多余的话。
假如说回纥少年们让云初退避三舍的话,那么,回纥少女们给云初留下的感觉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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