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红:无怨无惧群嘲至 似曾相识“宫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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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没有在大唐真正生活过,这一直是他的硬伤,商州距离长安不足三百里,虽说十里不同俗,大家都生活在关中,生活习惯应该大差不差。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如果是一般的回纥人,老羊皮也就放弃了,毕竟,如此庞大的族群里,出现一两个聪明人不是什么怪事。
白羊部的男人们都喜欢塞来玛,真正愿意靠近塞来玛,能跟她相爱的人只有羯斯噶。
等两人跑回龟兹城,隔着空空如也的城门洞子看去,那条细细的黑线已经变成了一股黑色的波涛。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没有看到狼,娜哈再一次活泼起来。
如果你是唐人,该给你的我不少你一毫,不是唐人,而是心怀叵测者,我给你的也不会少一毫!”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本来就不是回纥人,自然不能掩耳盗铃的认为自己就是回纥人。
“你找到了,为何不与他们说话?
大海里的兔子执事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戈壁滩,沙漠里下暴雨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暴雨会在戈壁滩上形成洪水,会在沙漠里形成水流沙。
第三章:美食不可辜负!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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