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史密斯经典《新鲜王子妙事多》翻拍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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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眼看着云初的身影进了桑林地,老羊皮满是褶皱的脸上荡漾起了笑意,笑意先是从眼睛深处浮现,接着溢于眼角,在山根处荡漾开来,褶皱的皮肤就如同菊花一般绽放开来。
云初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必须尽快跑路,不能在这里久留。”
说着话还舔舔嘴唇,颇有些期待的问方正:“关令,你也是大户人家出身,云初说的君子食,到底好吃不好吃?”
“流,氓,庶,盗,匪,贼,行商,巨贾你是哪一种?”
如此漫长的时光,没有给让他学会仁爱,只是让他从一个婴儿角度看够了这个世界的丑恶。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云初愣了一下,方正绝对不是在介绍他的上官,而是另有原因。
大海里的兔子执事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云初早出晚归的砍柴,储备粮食,就连大肥麾下的旱獭,他也弄死了好几只,导致大肥现在已经不愿意理睬他了。
一般情况下,胡人跟唐军打仗的时候,都会采取游击,偷袭,以多打少,打不过就跑的战术。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龟兹这种西域中心的商业城市,每日交易的牛马羊骆驼不计其数,各种粮秣,物资堆积如山的,不知是那个脑残居然在这种占领区只征收入市税,就是人家进入市场的时候征收一点入门费。
这一刻,蹲在他身边准备吃饭的塞来玛跟娜哈两个人,眼珠子似乎都在发光,还是那种恐怖的绿光。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云初笑道:“你说我就是那个有意思?”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裴东风对何远山等人的目光视而不见,笑吟吟的瞅着云初,等着他跪地磕头致谢呢。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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