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村医王兴灿:心系村民健康,也想有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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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云初抱着包袱再一次愣住了,他发誓,在所有胡人中,绝对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爱干净的人了。
开始的时候,云初很不理解它们这种主动找揍的行为,在回纥部落待的时间长了,他也算是看出来了一点门道。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侯三站在水渠里,他觉得眼前这些水被他的脚给污染了,需要等干净的水流从上面流淌下来的时候,再用水罐装水,才能符合云初的要求。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云初啊,你一定要娶很多很多的美人,生很多很多的孩子,过最好,最好的日子,吃最好最好的食物,穿最好最好的衣裳。”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如果修好了城墙,城门,再收重税,这是给我们自己找麻烦呢,那时候,你不可能再有时间睡懒觉,我也没有时间发呆了。”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这是一声真正的晚安。
玄奘虽然是一个和尚,却也是一个资深读书人,他的研墨手法被老羊皮完整的继承了,所以,云初的研墨手法也自然变成了玄奘的手法。
塞来玛的筷子运用得非常熟练,她甚至不怕滚烫的旱獭肉,从云初切开旱獭之后,她手里的筷子就没有停止过。
今天的旱獭被云初烧得非常到位,黑灰被刮掉之后,旱獭外皮就变得焦黄,一股浓郁的香气随着蒸汽从口子位置上冒出来。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云初懒懒的道:“我还请你们几个人吃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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