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都灵发长文告别《良辰好景知几何》林杭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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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今天放牧的效果很好,每一只羊的肚皮都吃得鼓鼓的,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云初笑道:“等我见过老羊皮再说。”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云初不知道睿智的老羊皮为什么又会说这种没头没脑的话,正在他绞尽脑汁的想着怎么回答的时候,又听到老羊皮说。
战时为兵,无战事则为农,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
云初很奇怪,就老羊皮这样的身板,自己都能轻易地干掉他,眼前的这个壮汉似乎非常的忌惮他。
我勇猛的样子被昨天带领我们与突厥人作战的比粟特勤给看中了,要我进入他的卫队,从今往后,就不用再参与放牧等闲杂事情了。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云初放下手中吃了一半的鱼笑嘻嘻的对塞来玛道:“我是你的儿子,不是魔鬼,更不是魔鬼的儿子。
云初,我父亲说过,你只要乖乖地听话,他就不动你帐篷里的人。”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云初摇摇头,将唐刀缓缓的从刀鞘里抽出来,愤怒的向老羊皮挥出一刀。
趁着身体吸收油脂的功夫,回纥人的眼光已经落在了红色的旱獭心脏,微微发黑的旱獭肝脏上,心脏发脆,极有嚼头,肝脏绵软如同法国鹅肝,放进口中就像是把一块丝绸放进了嘴里,不用嚼,它就能丝滑地落进胃里……
“给我一个准话,这关系到能不能活命,我不想在这件事上犯下半点错误。”
一旦进入轮回,皆是虚妄。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云初摇摇头道:“我要是也有这样好的一个姐夫,下场估计跟你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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