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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话虽然荒诞,回纥人却是认真的,在他们的部族传说中,最早的回纥祖先是一个女人,为狼妻而产子,最后繁衍成了强大的回纥族。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以上的话虽然荒诞,回纥人却是认真的,在他们的部族传说中,最早的回纥祖先是一个女人,为狼妻而产子,最后繁衍成了强大的回纥族。
有牛羊贩子,自然也会有人贩子!
老狼走了,这个家伙已经不可能被驯化成狗了,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还是愿意以狼的名义死去,而不是以狗的名义继续苟活。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回纥少年米满早早就看到了云初,他本来不想经过云初的放牧地的,只是这个时候腿很软不太想绕远路,这才壮着胆子学狼叫了一声,跟云初打个招呼,硬着头皮牵着母羊穿过云初的放牧地。
羯斯噶笑着把口袋里的洋葱递给云初,没有回答关于比粟特勤的问题,既然已经投靠了比粟特勤,他基本上没有什么退路了。
开始的时候,云初很不理解它们这种主动找揍的行为,在回纥部落待的时间长了,他也算是看出来了一点门道。
云初立刻用标准的唐人官话道:“我当然会说唐人的话,不仅仅会说,我还会吟诵唐人的文章。”
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从那以后。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老羊皮收回鞭子之后就不再动弹了,坐在两个驼峰中间把目光放在蓝天上,思绪看起来变得很长。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想要问云初,想到云初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就闭上了嘴巴,跟娜哈一起捡拾周围的枯枝,准备晚上引火用。
这一锅饭里面的面条不少,羊肉块也足,就是腥臊难闻的难以下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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