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心甘情愿的赔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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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见过云初在部族猛士羯斯噶教导下挥刀的样子,不论是冬天,还是夏天,从不停歇。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可惜,这个时候窗外的鸟鸣声像是被延迟了一般,先看到鸟嘴张合,然后才能听到鸟鸣声。
好在,这种天气一般不会维持太久,毕竟,已经是五月天了,太阳会回来的。
当云初背着一捆高高地柴火从丘陵那边回来的时候,塞来玛已经给种羊喂完水,种羊们也被需要配种的牧人们给请到他们家的羊群里去了,在接下来的十天时间里,云初不用出去放羊了。
刘雄笑道:“老子的身子骨就是铁打的。”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安西四镇中多的是白发老兵,最早的一批府兵甚至参加过侯君集灭高昌的战事,要知道那已经是十三年前的事情了。
云初皱眉道:“你有本事让你那个在安西军都护麾下折冲府当校尉的姐夫帮你把这些年弄的钱送进玉门关吗?”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但是,唯独云初家没有这个好伙伴,不论是塞来玛,娜哈,还是云初,都没有虱子这种肥硕的好伙伴!
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开始的时候,云初很不理解它们这种主动找揍的行为,在回纥部落待的时间长了,他也算是看出来了一点门道。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这些人一般为了立功,会主动参与官兵攻城,你们也知道,一般这种人被派出去,就是为了消耗敌军箭矢,试探敌军虚实用的,所以呢,基本上死光了。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战笼遴选,对于西域武士来说,是发家最快的渠道,同时,也是距离死亡最近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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