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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云初叹口气道:“给我五百个你能调动的人,我有用处。”
水开了,蒲公英茶也就煮好了,云初端起木碗啜饮一口泛着苦涩味道的茶水,只觉得浑身通泰,有说不出来的痛快之意。
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刘雄吞咽一口口水,见云初依旧面无表情的往锅里扯着面条,那根黄龙一般的面条,像是活过来一般,从陶瓮里随着云初的手起舞,最后一头扎进汤锅里。
而羯斯噶仅仅是想把他赶走,这已经非常非常的仁慈了。
云初用手抚摸了一下破败的城墙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的大军才重新在城外修建军寨的?”
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我不!”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云初用身边的女人计算过,回纥人每生十个孩子,就有两个孕妇死亡,三个孩子夭折。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虽然这东西的卖相不如羊肉汤面,谷物的清香再加上味道浓烈的羊汤,混合之后,再用一把葱花调和一下,依旧让这些人吃的不亦乐乎。
就像你的名字,我本来叫你提拉斯的,希望你能跟雄鹰一样强大,并且用这个名字叫了你两年,结果,你两岁的时候就告诉我,你叫云初。”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他们又往皮口袋上堆土,继续让骑兵踩踏,踏结实了,继续堆土,再踩踏,直到地面上出现了一个光秃秃的土丘才算完毕。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最后,只能当隐士高人。
“回纥人总说自己在马背上可以盘旋如飞,轻捷如鹘,在唐人这样的骑兵冲击之下连一战之力都没有,区区百人就能撵着上万回纥骑兵漫山遍野的乱跑,不得不说,唐人的战力真的是非常的强悍。”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