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有风的地方》刘亦菲李现踏上追寻自我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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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红马是一匹很不错的战马,骑在它的背上很是平稳,老羊皮坐在高大的骆驼背上,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云初,看一次就忍不住笑一次。
路上从大肥那里弄到了两只旱獭,敲死之后就挑在一根棍子上,假装是昨夜捕获的猎物。
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云初家从他六岁可以自己弄来柴火,并且自己会制作木炭的时候,他家就不用牛粪了。
“走了,跟方正一起走的。”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不过,这样的诘问大概率不会出现,一个突兀的出现的少年人,应该不值得他们投入这么多的精力。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隋人与唐人一脉相承,就像同一棵树上长的两只果子,他们迟早会有一天忘记彼此的仇恨,融为一体。”
这双眼睛让云初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峨眉山山路边上看到的那些眼睛,眼仁微黄,眼睑处泛着蓝色,其余的地方就像作画一般大量的留白。
老羊皮也在看唐人的军寨,看了一会就遗憾的对云初道:“你应该成为一个唐人的。”
塞来玛,你应该知道,我的运气一向不错。”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云初用手抚摸了一下破败的城墙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的大军才重新在城外修建军寨的?”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云初笑着点点头,就扬长而去,颇有些君子不器的模样。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你想不想要她?如果想,后天剪羊毛的时候我把她偷偷带出来,你给她烧一只旱獭……”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随从大笑道:“别想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方家的小娘子都是要嫁给官员的,我们这些撮尔小吏就不要想了,就算人家敢嫁,我们也不敢娶,高门大户人家的闺女到了我们这些小门小户的人家,对人家,对我们来说都是灾难。”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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