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超:外交官嘛,放到哪儿,就在哪儿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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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同样的一群人,可以是坏人,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好人。
离开了老羊皮的家,就回不去了,老羊皮是一个很有心机的人,他不想让更多的人看到他跟云初有紧密的联系,毕竟,居住在龟兹城里的唐人跟隋人都不怎么喜欢跟胡人打交道,尤其是唐人!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没了,龟兹城,咱们兄弟说不定就要去西州当差,那里的条件更好一些。”
没有跟将领有关系的隋人就只能干一些小生意糊口。
娜哈跟往常一样,习惯性的骑坐在云初的脖子上,双手抓着云初的新蹼头,大声的喊着“驾驾驾。”
云初不想听到回纥人被恼怒的唐军将领抽鞭子发出的惨叫声,就主动捂住了耳朵。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为此,洗干净了脸的侯三主动踢出帮忙,云初没有拒绝,有一个人帮着搬东西,他可以省很多事情。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部族里多了很多陌生人,一个个凶神恶煞的。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老羊皮的话在云初耳边响起,云初的注意力却全在这些骑兵身上,导致老羊皮赞美唐军的话如同画外音。
草原上,戈壁上,沙漠上的每一个部族都必须保证自己的扩张行为可以让自己越来越强大,而不是越来越弱小。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这也符合关中子弟好武的特质,再看看云初那张浓眉有山脊,大眼往上翘的长方脸,胖子已经可以认定,这就是一个关中娃子。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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