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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裴东风回头看一眼悄无声息的房间,点点头道:“嗯,既然你这么说,我就当是方正出的主意。
“沙洲!”
老羊皮小小瘦弱的身躯里突然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将云初推了出去。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云初很奇怪,就老羊皮这样的身板,自己都能轻易地干掉他,眼前的这个壮汉似乎非常的忌惮他。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云初瞅瞅正在远处观望的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摇摇头道:“我现在挺好的,以后有自己的想法,倒是你,羯斯噶,你要小心,我听说比粟一直对他父亲婆润很不满,他可能不是婆润可汗选定的下一任可汗人选。”
过了好一阵子,云初湿漉漉的从水渠里站起来,捡起被丢弃的唐刀,回到房间之后,立刻将所有的东西装到马背上,他虽然不知道老羊皮的话是真是假,离开,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由于这些青稞可以拿去喂养牛羊,骆驼,割青苗的胡人们还是非常的积极。
这跟他很久很久以前走的道路差不多,在化学老师刘天成的举荐之下,他同样顺利的在一个从八品的科长麾下干着书吏的工作。
也是部族中第一个可以赤手空拳降服盘羊的少年。
西域这种地方真的很神奇,如此广袤的地域,竟然不怎么生产剧毒蛇,这里的毒蛇一般都不超过一米长,身材纤细,胆子还小,只有很少很少的几个倒霉蛋被毒蛇侵害过,这就导致西域人对于毒物的认知很浅。
方正,刘雄,何远山,张安,薛和义,李成义,陈伯安,加上云初,就是吃官衙饭的主力人群,至于门子老兵,以及哑巴马夫,痨病鬼更夫,就只能等前面八个人吃完之后,有剩余的话就吃,没有剩余就不吃。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窗户小是为了保暖,门槛高是为了挡住沙子,门楣低估计是为了方便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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