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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哈不是有你保护吗?”

而遍布龟兹平原的坎儿井地道,就是一个很好的避难所。

“这幞头啊,是从鲜卑头巾演化过来的,以前鲜卑人戴头巾显得凶猛彪悍,被唐人改变之后,就显得高贵儒雅了许多。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因此上,这家伙的书法与老羊皮的书法如出一辙。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所以,牧民们在草原上可以随心所欲,在居住地绝对不会随地埋雷。

何远山对云初的态度非常的满意,将双手按在他的肩膀上道:“这一次我们的赢面很大,商州折冲府的三个团已经进驻了龟兹城,有了这一千五百人帮忙,我们一定可以坚守到大军到来。”

西域自古以来的战争,有毁坏城池的,有屠灭种族的,唯独没有毁坏坎儿井的。

云初看了方正拿来的醋芹,吃了一口之后,就立刻断定唐人很可怜,就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这个醋芹可不是往芹菜里倒醋这样的菜式。

“不积苦劳,何以入仕呢?就算是某家出身高贵,这一身荣华依旧是用血,用命换来的。

可惜大都护一生为国,却被阿史那社尔那个胡人占尽了便宜。”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以上的话虽然荒诞,回纥人却是认真的,在他们的部族传说中,最早的回纥祖先是一个女人,为狼妻而产子,最后繁衍成了强大的回纥族。

老兵看样子没有什么辉煌的过往,两只眼睛上糊满了眼屎,腰背佝偻着没有什么英气可言。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只要唐军要打仗,回纥人一定会拼命地帮助,并且,只求作战,不求回报,有时候,哪怕是倒贴,也要主动帮助唐军跟别的,坏的,部族作战。

这样一位身份尊贵的人,别说吧自己当大关令的小舅子打成方的,就算是搓成圆的,皇帝也不会问一声。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天为父,所以号“皇天”,地为母,所以叫“后土”。因此,凡人皆为天之子。

面对塞来玛莫名其妙的第六感,云初只好停下忙碌的双手道:“我都没有靠近过他们父子。”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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