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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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的眼睛是淡蓝色的,不含半点杂质,就是这双如同草蜢湖湖水般清澈的眼睛,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亲近他。
如果不是因为云初嫌弃放羊的时候太寂寞,太无聊,这头被狼群驱逐出来的老孤狼早就死掉了。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这还是出生在春天到秋天的孩子,如果是冬天,死亡率还要高出三分之一左右。
云初再一次用看蠢货的目光看着方正不挪眼睛。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不管是谁跟着玄奘和尚在西域,在天竺,同呼吸共命运一般的朝夕相处了十七年之后,都会成为一个和尚的。
羯斯噶按住准备起身揍勐撒卡的云初道:“雏鹰会被乌鸦笑话,也会被麻雀戏弄,云初,再等等,等你彻底长成雄鹰,那时候你会发现,无论是乌鸦还是麻雀都不值得你张一张翅膀!”
假如说回纥少年们让云初退避三舍的话,那么,回纥少女们给云初留下的感觉更差。
军医给方正的腿糊了厚厚一层绿了吧唧的药膏,嘱咐方正万万不要胡乱动弹,就提着自己的家伙事走了。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说完就抱着云初的肩膀道:“以后哥哥下半辈子是吃奴隶食,还是君子食,就全仰仗兄弟你了。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云初立刻用标准的唐人官话道:“我当然会说唐人的话,不仅仅会说,我还会吟诵唐人的文章。”
这一刻,云初觉得身边那些胡人的表情无比的诡异,眼神中透着凶光。
就像你的名字,我本来叫你提拉斯的,希望你能跟雄鹰一样强大,并且用这个名字叫了你两年,结果,你两岁的时候就告诉我,你叫云初。”
重生了一次,云初发现自己的野心变得很大,大的连西域如此庞大的地域也承载不下。
左手边的兵曹冷笑道:“没有过所,就突然出现在我龟兹镇,不是罪囚都是罪囚。”
不过,这样的诘问大概率不会出现,一个突兀的出现的少年人,应该不值得他们投入这么多的精力。
发酸的面汤很解暑,里面的芹菜经过发酵之后也带着浓郁的酸香味……云初以前的世界里的人们一般把这个东西称之为——浆水!
方正低着头又看看自己被云初包裹的如同粽子一般的左腿道:“拿上你的户籍,过所,快跑吧,你是我招募的书吏,不算是大关令衙门里的吏员,快点跑,最好能尽快跑到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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