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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云初更加相信自己家教授说的话,而不是老羊皮这个亲身经历者。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重生了一次,云初发现自己的野心变得很大,大的连西域如此庞大的地域也承载不下。
他喜欢跟着老羊皮学习。
在头雁欢快的鸣叫声中,更多的斑头雁如约而至,刚才还平静的如同死水一般的草蜢湖,立刻就热闹起来了。
这件官服明显太小,有些不合身,穿在这个胖子身上紧绷绷的,把整个人勒的跟蚕一样,有好几道凸起。
同样的一群人,可以是坏人,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好人。
才吸吮掉草茎上的甜味,一头足足有一米多高的大尾巴羊,迈着袅娜的脚步走了过来,从云初手里夺走那根草茎,三两下就吞进了肚子。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
至少,他现在不愿意把羯斯噶想的太坏,或者说,云初认为羯斯噶现在的表现是公狮子的正常表现,没有那一头刚刚当上王的公狮子会允许自己的母狮子继续赡养前狮王的孩子。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不过,还是多准备一些预案比较好。
“以后不许这样跟人说话!”云初觉得自己的教育任务似乎更加得繁重了。
而云初却与塞来玛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有时候能就着火塘里的篝火,谈论一整夜。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爷娘在上,不孝子在天山百拜,此次来信,有噩耗告知,兄长狗怜儿战死在于阗,可惜,战死之际,没有斩获,不能给爷娘带来荣耀,乃狗怜儿之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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