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官员出席活动时被近距离枪杀 枪手系执勤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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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两人跑回龟兹城,隔着空空如也的城门洞子看去,那条细细的黑线已经变成了一股黑色的波涛。
云初起身来到塞来玛的身边重重的拥抱了一下这个将自己养大的女人,在她耳边轻声道:“妈妈,我走了。”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塞来玛见云初没有去放捕捉旱獭的绳网,而是开始在岩石边上搭建简易的房子,她就知道事情不怎么对。
搭建好房子,云初就带着一根木叉去了湖边。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云初搭建房子的地方选的很好,是在三块巨石中间,只要在顶上加盖一些树枝,就能很好的掩盖火光。
他们还处在1压2,3压2,无限循环的三股编原始时代,而云初早就进入了四股编织,五股平编、魔法编等超级编织时代,放眼周边的百十个小部落,只有他才能编织出一条结实强悍且圆滚滚的牛皮鞭子。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你哭什么?”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塞人部族因为胆小,历来喜欢靠近回纥王帐驻扎,所以,有外敌的时候,塞人部族就很有安全感,如果,有了内鬼,塞人就倒霉了。
云初在和面的时候,已经高估了这些人的食量,没想到他最终还是大大低估了这些人的食量。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事发突然,何远山没有预料到这些人居然敢在城里动刀子,恼怒的呼喝一声,顿时,紧跟在他身后的一队府兵就张弓搭箭……箭如飞蝗。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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