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又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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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出场的时候,往往会自带气场。
娜哈热热的呼吸弄得云初耳朵痒痒的,他反手在娜哈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道:“跟谁学的?”
塞来玛,你应该知道,我的运气一向不错。”
云初阴沉着脸,没有起身,抬头看看勐撒卡紫青色的嘴唇,就把剩下的羊肉串都递给了这位嘴唇已经出现紫绀症状的乌头碱重度中毒患者。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片刻功夫,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何远山冷声道:“你还不是唐人呢,论什么君子,奴隶!”
今天,方正,刘雄,何远山以及掌固张安已经在潜意识里认为他是一个唐人了,这已经是莫大的胜利。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在一个春草青青的山坡上,云初举起了巴掌,娜哈撕心裂肺的哭声再一次响起。云初知道自己不是母亲塞来玛的亲生儿子,娜哈才是她的亲生闺女。
方正呵呵笑道:“你如果是唐人,我迟早会知晓,你如果不是唐人,我迟早也会知道。
自己的存在已经给塞来玛制造了很多的麻烦,为了云初,塞来玛把进入羯斯噶帐篷的事情整整推迟了六年。
如果不是因为云初嫌弃放羊的时候太寂寞,太无聊,这头被狼群驱逐出来的老孤狼早就死掉了。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这一天虽然很忙,云初还是觉得这对自己以后的写作水平有非常大的帮助,只要持之以恒的帮人写书信,写作水平追上李白,杜甫不是梦。
作为哥哥,云初觉得自己有教育娜哈爱上干净的责任,女孩子不爱干净怎么可以呢?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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