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3》开启致敬“群星闪耀时”的文化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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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兹王布失毕是一个蠢货,唐军来的时候,他如果立刻投降,虽然会损失很多钱粮,城里的人还是能保住性命的。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云初背包跟马包里东西种类很丰富,其中,最让胖子方正感兴趣的就是一包包的草药以及一小包,一小包的石头粉末。
回纥人不吃鱼!
比粟特勤成了比粟可汗,羯斯噶很自然的成了云初他们这两百帐牧人的新的大阿波。
方正大笑道:“我们大关令衙门总共就十一个人,依靠我们修城墙,修城门吗?
云初转身就对给羯斯噶捏肩膀的塞来玛道:“收拾好皮子,我今晚带你们去熏旱獭。”
最有可能的是用龟兹城安居,来蛊惑城里的胡人来抵挡突厥人,这伙乌合之众的主心骨,就是咱们大关令衙门里的十一个人。”
“吏员,军户,匠户,寒门,官员,勋贵,皇亲?”
“府兵们自然是商州折冲府校尉丁大有说了算,其余的统统归我们统管,还特意给了我一队府兵。”
“流,氓,庶,盗,匪,贼,行商,巨贾你是哪一种?”
云初在龟兹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乱逛,渴了,就从坎儿井里引出来的渠水解渴,饿了,就去隋人开的食肆吃饭,到了晚上,就栓好马,在唐人店铺的屋檐下凑合一宿。
云初稍微有些羞耻感,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唐人没有老羊皮说的那么好。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这种啮齿目松鼠科的小家伙体型粗大肥壮,颈粗吻阔,耳小眼细,四肢粗短,体内多脂肪,是回纥人眼中不可多得的美味,自然也就成了塞人们最喜欢的食物。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在他没有办法自证自己是唐人的情况下,他今天,准备把有困难找官府的精神发挥到极致,让官府利用手头的已知条件来证明出——他就是一个纯正的不能再纯正的唐人。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云初瞅瞅正在远处观望的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摇摇头道:“我现在挺好的,以后有自己的想法,倒是你,羯斯噶,你要小心,我听说比粟一直对他父亲婆润很不满,他可能不是婆润可汗选定的下一任可汗人选。”
何远山等裴东风的人都走光了,这才站起来朝云初抱拳道:“多谢兄弟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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