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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你知道要帮多少人写家书,你能忙的过来吗?”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他蹲下来的时候就显得更加瘦小了,为了礼貌,云初只好一屁股坐在地上,这才可以平视老羊皮的眼睛。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云初见方正,何远山都在瞅着他等解释呢,就微微一笑道:“金斧头,银斧头,铁斧头,你们要哪一种?”
云初将柴火摞起来,洗了手,就从塞来玛手中接过皮鞭继续编织,塞来玛的力气不够大,力量用的也不够均匀,编织出来的皮鞭有些疏松。
“云初不是塞人的名字,更不是回纥人的名字。
一个成熟的美丽的女人,在白羊部这个弥漫着浓烈的男性荷尔蒙气息的部族里想要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天知道有多难。
羯斯噶虽然不知道云初说了一些什么,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是标准的唐人的话,他当初以仆从军的身份追随唐军与薛延陀人作战的时候,听过这种话。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没有羊奶的米饭不好吃!”老羊皮不用动手,旁边的胡姬就主动把米饭盆子从云初手里夺走了。
裴东风一口气拿出来好几件青衫准备赏赐给有功之臣,就说明龟兹城里不可能有太多的军队驻扎。
这或许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大的一片人为景观,至于残破的龟兹城在这么大的一片麦田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一道鞭影突兀的出现在云初的视角里,他一个倒栽葱就从马背上滑下去了,鞭子带着尖利的破风声从马背上掠过又悄无声息的回到老羊皮宽大的羊皮袄袖子里。
那座叫做长安的城池里的人们,除过饮酒,吃饭,玩乐再无它事,每日从酒醉中醒来,再在沉醉中睡去……
云初提着不断晃动的皮口袋跟大肥告别,大肥就再一次站在高处朝云初大叫,多少有些依依不舍。
只可惜人微言轻,人家不听!
云初笑着点头称是。
所以,他背着手跟在牛一样好用的侯三身后,进入了桑林地的浓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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