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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书读的有滋有味,读的物我两忘之后的读书人,往往就会瞅着天上的明月产生各种疑问。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按照他的要求,城里剩余的两千四百多个胡人每个人都需要从那些突厥人身上切下一块肉下来,然后放在旁边烧开水的铁锅里把肉涮一涮,再吞下去。
云初一丁点挑战战笼的想法都没有!!!
这些还不是最大的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羯斯噶,这个已经喜欢了塞来玛很多年的男人,他离不开塞来玛,同样的,塞来玛也离不开他。
没有在大唐真正生活过,这一直是他的硬伤,商州距离长安不足三百里,虽说十里不同俗,大家都生活在关中,生活习惯应该大差不差。
在这一点上,古今没有什么差别,官府首先是官吏们的府门,然后才是全天下的人的。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本来就不是回纥人,自然不能掩耳盗铃的认为自己就是回纥人。
这件官服明显太小,有些不合身,穿在这个胖子身上紧绷绷的,把整个人勒的跟蚕一样,有好几道凸起。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方正叹口气道:“突厥人来了,胡人来了,他们可不管什么官府跟府兵的差别,只要能弄死一个唐人,就是人家的胜利。
老狼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向娜哈假作撕咬,娜哈却一点都不怕,还把手伸进狼嘴里抓人家的舌头。
“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这一根面不断地在云初手上翻腾,一头已经落进了羊肉汤锅里,另一头还在陶瓮里成团状。
然后,性情淑均的云初就进入了他的视线,他不想让这个与他极度相似的孩子再过与他同样痛苦地人生。
“不是我,是腾格尔看上他们父子俩了,召唤他们去了天国。”这种事云初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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