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这个领域,缺人!月薪4万元还不好招!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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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方正大笑道:“我们大关令衙门总共就十一个人,依靠我们修城墙,修城门吗?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由此可以看的出来,方正这个大关令还是很惜命的。
前面八个人是可以从衙门里领取钱粮的,后边三个只能说是靠着衙门吃饭的闲散人员。
“记得先去水渠边上洗个澡……好好洗,把你黑油油的脖子洗干净!
如果不是因为云初嫌弃放羊的时候太寂寞,太无聊,这头被狼群驱逐出来的老孤狼早就死掉了。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云初指指院子里清亮亮的渠水道:“你觉得我会信吗?”
塞来玛的一番话让云初多少有些伤心。
人们不需要劳作就能有足够多的粮食,不需要酿造,醇香的麦酒就会从地下涌出,不需要放牧,牛羊就会茁壮成长,不需要纺织,桑蚕就会自动抽丝,结茧,成绸。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云初卷一下舌头,将唇边的米饭粒拉进嘴巴里,拍着肚子道:“我不想进入那家隋人开的食肆当伙计。”
这些罪人中有一些是主动要求随军来到西域,愿意用一生在西域服役求得家人得到赦免。
云初比较看好后者。
唐人的官衙里,一天只有两顿饭,早上十点一顿被称之为朝食,下午四点钟再吃一顿被称之为暮食。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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