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和“甜甜”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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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呵呵笑道:“都是天可汗麾下的子民,这两年朝廷为了不起边衅,宽容一点,大家都好过。”
环境没有太大的变化,人却多了起来,道路上满是驼队与成群的牛羊。
总体上来说,唐初的吏治还算是清明的,唐初官吏的个人操守还是基本上可以信得过的。
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就在何远山口干舌燥之时,一罐子清水从后面递过来,何远山回头发现是云初,就提起罐子痛饮一顿,用沙哑的嗓子道:“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呢。”
“云初!我没有碰你的羊!”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哥哥,给我烧旱獭吃!”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云初弯腰致谢道:“羯斯噶,谢谢你给我准备的这些东西。”
找到一个依稀在胡杨林那边见过的一个胡商,用手指了指,那个原本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的胡商顿时脸色大变,从皮袄里抽出弯刀就跟何远山带来的胡人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云初笑着点点头。
要是帮助被权贵欺负的商贾……所有人只会往他的脸上吐一口口水!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随着家里的柴火垛越来越高,塞来玛哭泣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多,她知道,一旦羯斯噶给云初把战马拉来,就到他离开的时间了。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看看书本里的长安变成现实是否如同想象中那样繁盛。
好在,这种天气一般不会维持太久,毕竟,已经是五月天了,太阳会回来的。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不仅仅有滚烫的蒲公英茶喝,还有按摩肩膀的服务,只不过,塞来玛媚眼如丝的服侍羯斯噶,娜哈则胡乱在哥哥肩头乱捏。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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