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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塞来玛心满意足地瞅着自己英俊的儿子,一边剔牙,一边道:“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的上我的儿子呀?”

方正一群人吃的唏哩呼噜的,好像锅里的东西是难得的美味,只有云初一个人瞅着面前的饭碗长吁短叹。

侯三手里握着金沙一脸的惊喜,连忙道:“我本就是别人抛弃的家奴,说我是奴隶人一点错都没有。”

可是呢,回纥人号称自己是大地上最迅捷,最勇猛,最强大,最狂放的马上英雄,天知道他们的能力底线在哪里。

牛羊是牧人的生命,可是呢,这个时候,就算是最勤勉的牧人,也不肯离开帐篷去照顾牛羊。

好在云初抢夺的快,羊奶倒在了桌子上。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这绝对不是姐夫跟小舅子相处时候的正常态度。

那个时候,只要塞人们给天可汗送去一些干掉的天山雪莲,干掉的牦牛尾巴,干掉的肉,干掉的毛皮,就能得到当时那位“天可汗”赏赐的麻布,绸缎,以及盐巴跟铁锅,这非常的划算。

就目前的局面而言,人家对他还是有戒心的。

可惜大都护一生为国,却被阿史那社尔那个胡人占尽了便宜。”

当一个从八品大关令的书吏,这个起点已经非常非常的高了,高的出乎了云初的预料之外。

塞来玛就是经历过这一过程的美人,在可汗的帐篷里过了十年之后,因为年纪大了,再加上有云初这样一个黑头发黑眼珠明显不是可汗儿子的人,她就被驱赶出来,成了一个普通的牧女。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按理说像你这样的少年人,应该有很多的商户们愿意收留你。”

“你要去找老羊皮是不是?”塞来玛又关心起云初的出路了。

“爷娘……”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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