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四爷”到“总裁” 林更新:演员要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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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云初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马上又平复了自己的心境笑道:“为什么是我呢?”
你说的这些事情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瞅着整洁,整齐,焕然一新的大关令衙门,云初坐在空无一人的大堂上,忍不住喟叹一声。
等面条已经飘满羊汤表面的时候,云初就用一双很长的筷子挑起面条,不用分,一根就是一碗。
目送侯三幸福的进入了坎儿井地道,云初没有犹豫,拨转马头,用了很短的时间就重新回到了桑林地。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云初抱住塞来玛的肩头低声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但是呢,我永远都是你的儿子。”
原本努力保持身体平衡的刘雄被突然来临的向前的力道闪了一下,忍不住向前跨走两步,才把这股力气给抵消掉。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云初不知道生殖隔离在这个奇怪的世界里起不起作用,回纥人给出的答案是不起作用。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死亡的概率太大,太大了。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不能被他说的话吓住,没有人能知晓老子的来龙去脉……”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何远山哼了一声道:“君子食与奴隶食有何区别?军营四百步之外就有隋人开具的食肆,论到味道,还不如侯三整治的食物好。”
所以,他背着手跟在牛一样好用的侯三身后,进入了桑林地的浓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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