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心似玉》原作者吱吱:女性要更爱自己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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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东风对何远山等人的目光视而不见,笑吟吟的瞅着云初,等着他跪地磕头致谢呢。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你准备让什么样的女人进入你的帐篷呢?”没有了来自大阿波的压力,塞来玛又恢复了往日的活泼。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爬上龟兹城残破的土墙之后,立刻就看到了城墙外边还有一座新城,那座城上飘拂着密密匝匝的旗子,其中一面黑边红面的旗子最是显眼,上书斗大的一个唐字。
何远山几人听了这话一个个用近乎哀求的眼神看着裴东风,说真的,他们也非常的想要一袭青衫穿,因为,在大唐,穿上青衫,就等于正式踏进了官员的行列,就何远山这个壶正,还是吏员,而非官员,龟兹大关令衙门里,只有方正一人有资格穿上青衫。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云初身经百战,获得了无数战斗经验,手下再无一合之敌以后,白羊部的少年们终于学会了不要在云初面前跟大尾巴羊秀恩爱这件事。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就在云初把目光落在那六个衣着清凉,身形饱满,每一个都有一个不亚于大尾羊屁股的胡姬身上的时候,刚刚喝了一口牛乳的老羊皮立刻皱眉道:“想要女人,等你加冠之后再说。”
离开了老羊皮的家,就回不去了,老羊皮是一个很有心机的人,他不想让更多的人看到他跟云初有紧密的联系,毕竟,居住在龟兹城里的唐人跟隋人都不怎么喜欢跟胡人打交道,尤其是唐人!
对于掌固的回答云初很满意,从他的谈话中至少流露出来一个很明显的意思——自己跟他们是一伙的,尽管只是一个小人物。”
云初一手抚摸着娜哈淡黄色的头发,一边斜着眼睛瞅那个因为惊惶把裤带挽成死结的家伙。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你还会什么?会不会占卜?”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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