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有疾风起》靳东人到中年“组团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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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他们身上的味道不对。”云初瞅着方正理所当然的道。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要当唐人,那就要当一个纯纯粹粹的唐人,要当一个经得起别人检查的唐人,大唐建国已经二十五年了,我只有十三岁,这个时候,你说我是一个大隋的遗民,本身就有不臣之心在里面。”

云初指指脑袋道:“这里有伤,记不得了。”

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回纥骑兵就是这么勇猛!

这个称谓在两晋时期就已经出现了,直到西魏宇文泰大统年间正式确立之后,北周、隋、唐初继续沿用至今。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听何远山把门路说的如此清楚,云初幽怨的瞅瞅笑呵呵喝酒的方正,以及猛吃醋芹的刘雄,最后皱眉道:“以后不能再用这种事情来赚钱了,我还希望几位哥哥能够青云直上拉扯小弟一把呢。”

路上从大肥那里弄到了两只旱獭,敲死之后就挑在一根棍子上,假装是昨夜捕获的猎物。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如果是在找不到柴火的草原上,云初还是能理解的,但是,这里是天山脚下,柴火并不是找不到。

这种感觉很不对劲!

“这里的人也养蚕吗?”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兄弟们苦哈哈的来到关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起码的为官之道。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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